徐晓东,男,中共党员,诸城市司法局相州司法所副所长。
徐晓东2012年参加工作,一直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。7年来,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赤诚之心和无私奉献精神,立足于基层,立足于岗位,将司法行政工作作为自己毕生的事业追求,严谨踏实,勤恳敬业。
在调解工作中,徐晓东本着“小事不出社区,大事不出镇,矛盾不上交”的原则,先后调处各种矛盾纠纷70余起,调处率和成功率达分别达到100%和90%。办理防止“民转刑”案件4起,处理群体性事件4起,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次,为保一方平安,护一方稳定,促一方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2018年2月,他与社区法律顾问一起,就相州某社区20余户存款户与银行信贷员之间的存款纠纷一案,促成双方达成调解,并于年前为涉案当事人发放了款项,受到群众一致好评。2018年6月,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,促成某经联社和当事人就70余亩纠纷承包地签订调解协议,经法定程序发包,为村集体带来90余万元的集体收入,并做好后续工作,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同时,他还积极配合做好普法宣传工作,每年为相州镇中小学生义务上法治课10余次,受众学生2000余人次,
由于工作突出,徐晓东先后荣获“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”、诸城市“六五”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。